南瑪都颱風來襲,部分縣市停課不停班,使得要上班的家長安排小孩的去處措手不及。馬總統指示勞委會,研議修改<性別工作平等法>,讓勞工在颱風天請「家庭照顧假」時薪資可以照領。
(戎華儀報導)
馬英九總統29號視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,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改<性別工作平等法>,讓民眾在颱風天「停課不停班」的狀況下,請假照顧小孩可以照領薪資。
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表示,依現行的<勞工請假規則>和<性別工作平等法>第二十條規定,勞工一年可請七天的「家庭照顧假」,並列入事假計算,但不能視為缺勤,雇主可以不支薪。
陳慧玲:『它(家庭照顧假)併入事假計算,可是它跟事假有什麼不同?就是不能因為勞工請「家庭照顧假」就視為缺勤,就影響他/她的考績、全勤獎金或其他不利的處分。』
對於總統的指示,陳慧玲表示,會邀集學者專家和勞資團體共同討論研擬修法共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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